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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巡佐陳○成、警員吳○照等2員,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轄區「萊○○」便利商店前,發現1輛車號5**9-**之自小客車行跡可疑,該輛租賃汽車於當日10時許緩緩地開至便利商店前,1名男子下車走進便利商店內操作提款機,該名男子神情緊張且不時張望左右,行為舉止異乎常態,尤其在操作提款機時,男子有使用2張以上金融卡領款動作,員警立即上前盤查男子李○○(22歲)並發現李男使用偽造金融卡提款,涉嫌充當詐騙集團下線車手,現場由李男口袋主動交出多張偽造提款卡,另盤查駕駛胡○○(21歲)並查到口袋內亦有偽造提款卡及交易明細餘額單,員警再檢視自小客車內亦藏有數張偽造提款卡、新臺幣12萬元及K他命0.9公克,並將2名男子帶回派出所所偵訊。
2名男子向員警表示,2人為國中同班同學,當完兵後就失業在家中,看到報紙有聘徵開車司機,就以電話與業主聯繫,業主告訴他們的工作內容只要到提款機領款,一星期就可以輕鬆領到4萬元,惟應徵者需備有汽車及手機供其使用,2名男子為了要輕鬆賺錢,就接下這份工作,只是沒想到才做了4天,薪水都沒領到就被員警查獲,十分後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工作。
本案2名男子坦承充當詐騙集團車手及吸食K他命毒品,員警告知相關權利後依刑法詐欺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逮捕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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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glang4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