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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隨時提高警覺,避開可能出現的「治安盲點」,避免陷入危機,以不發生為原則。
‧尋找僅有的一次機會,針對人體要害,在短短時間內,奮力的一擊,迅速的逃離現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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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先行確定是否性騷擾。
‧運用「一指功」抓住歹徒的任何一根手指頭,用力往手臂方向拗下去,並大喊:「色狼,你幹什麼?」(要認知錯的人是他,不是你自己,並讓車上人知道是他欺負你,不是你無故打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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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儘量避免自助旅行(集團旅遊,避免脫隊行動)。
‧攜帶旅行支票,妥善管理財物(財不露白,且小心受騙或被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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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求職時,應對浮華不實的廣告提高警覺,不要前往應徵。
‧對刊登廣告多觀察幾天,如發現內容前後不一致,應放棄應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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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貿然赴約,尤其對於第一次約會對象,必須提高警覺,最好由友人陪同前往。
‧赴約前告訴家人前往地點,約會對象及返家時間。
‧約會時注意穿著應適當,言談舉止端莊得宜。
‧處理飲料機靈警覺,中途離座,不可再喝該飲料(並拒絕飲酒)。
‧赴約前應瞭解約會行程,並選擇約會安全地點(不要答應臨時更換約會地點)。
‧不要拖延約會時間,儘量提早返家,或由家人接送。
‧不要答應深夜的約會。
‧不要將自己陷入危險情境或危險地點(如:被主人摟抱或進主人房間、臥室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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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若有計程車主動靠邊攬客者,不搭乘。
‧車窗不夠明淨,由外而內視之不明者,不搭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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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減少夜出、夜歸。
‧避免走捷徑,走捷徑猶如尋短路。
‧行走時儘量走人行道中央,不要靠近路旁車輛或建築物。
‧夜間避免走入公園、公墓等僻地,日間亦應儘量避免單獨前往或經過。
‧對於問路的人車,應保持距離,避免被強行攜走。
‧不隨意與陌生人交談或為其帶路或接受好處。
‧注意來往車輛是否回頭駛向自己,立即避開,以免「假車禍真強暴案件發生」。
‧不任意搭便車。
‧若發現有人跟蹤,加快腳步,至人多之處,回頭詳記歹徒特徵,甚至借用商家電話,向家人請求接送。或立即走入附近憲警單位求救;若無商家、憲警單位的暗巷窄弄內,加快腳步,確定真遭人跟蹤時,腳踢路旁停放之每部車輛,讓其警報器大響,或按每住家電鈴,並喊「失火」以代替求救。若在大馬路上被跟蹤,可立即走到對街,改變行走方向,讓其無法跟蹤。
‧僻地避免好心救護傷患,但可以代為打電話向110或119求救。
‧僅帶足夠使用之現金外出,東西攜帶簡便(不要大包小包)。
‧儘量攜伴而行,減少單獨外出。
‧練習自己的靈敏度,與週邊的陌生人保持距離。
‧建議攜帶防身物品(哨子、噴霧器),必要時最好拿在手上。
‧停放車輛,選擇儘可能靠近目的地且燈光明亮之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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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,傾倒垃圾也應隨身帶鑰匙。
‧上下電梯站立於控制鈕旁邊,可立即反應。發現陌生人,請注意其特徵及所按之樓層。
‧若發現其所按為頂樓、地下室或空屋樓層時,請立即按即到之樓層,立刻走出電梯,隨手按該樓層住家電鈴並大喊:「媽,我回來了」。
‧若電梯門尚未關閉,立刻走出電梯,待下一班再搭。
‧到達住家前,注意是否遭人跟蹤或盯梢,若發現可疑人跟蹤,不要立即返家,應向附近商店求助,借電話連絡家人來接(24小時超商)。
‧家中僅妳一人時,儘可能不要應門、開門或叫外燴、外送點餐或修膳。
‧不借電話給外人,告訴他家中電話有人使用或家中無電話,無法借用。(可借給硬幣請其使用公用電話)。
‧經常檢視家中門窗是否遭人破壞。
‧遺失證件及皮夾、遺失鎖匙時,立即更換家中鎖匙,並向警方報遺失(含向金融機構止付款項)。
‧不要隨意邀請不熟悉的朋友到家中,或隨意到一面之緣的朋友家中玩。
‧安裝插栓門鍊、鎖鍊(夜間睡覺房內上門鎖),注意是否門窗安全。
‧拒絕浮誇不實的租售屋廣告及屋主。
‧租屋前看房子,最好有家人朋友陪同,若單獨前往,則須注意門戶之流通,切忌關閉出入之大門。
‧確定租屋前,最好先瞭解該區的人文環境,治安狀況及房東人品。
‧觀察該社區是否有充足的街燈,夜歸的危險性有多高。
‧租房屋時,請屋主換新鎖,並加門栓鍊鎖、鐵門、鐵窗。
‧單獨一人在家時,不妨偽裝多人在家,陳列親人物具於明顯處,同時開啟不同房間的燈光。
‧外出多日,最好通知訂閱的報紙、雜誌、牛奶停送,郵件包裹請鄰居代收,切忌張貼「主人某日外出及某日返回」之字句。
‧留意投石問路的可疑記號(如家門口遭人圖○、記號或塗顏色)。
‧不要在電話錄音中留言告知外出行程及返家日期,以避免歹徒打探虛實,並請值得信賴的鄰居代為看房子。
‧家中重要物品寄放在銀行保險箱內,存摺和印章分開擺放。
‧家中遇有外人按錯門鈴的現象時,須提高警覺(以防歹徒投石問路)。
‧家中貴重物品可拍照存證,萬一日後被竊,可便於指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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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犯罪手法:
詐騙集團先利用網路駭客,入侵網路購物網站截取買家資料,再假冒網路賣家或賣家客服人員名義,撥打詐騙電話給被害人,於被害人接到詐騙電話時,謊稱被害人因網路購物後簽收錯誤,造成分期付款,每月會固定從帳戶內扣除金錢,必須持金融卡至提款機操作取消分期付款,後因被害人所持有之郵局金融卡沒有轉帳功能,無法轉帳,詐騙集團為取得被害人信任,便要求被害人確認郵局的電話號碼後,另一詐騙集團成員便竄改來電顯示為郵局的客服電話,佯裝為郵局客服人員,並表示網拍賣家有傳真資料給他要取消分期付款方式,因被害人表示金融卡無轉帳功能所以無法取消分期付款,詐騙集團便要求被害人提領現金購買遊戲點數卡後告知對方,便會將分期付款模式取消。被害人不疑有他,且因害怕郵局帳戶遭每月扣款,便聽從詐騙集團指示至超商購買遊戲點數,並告知對方序號及密碼。後因超商店員提醒可能遭詐騙,才驚覺受騙,遂立即至派出所報案。
二、防制作為:
(一)網路購物為現今流行趨勢,貨品價格可貨比多家,尤其免出門,大為提升購物的便利性。但也成為詐騙集團入侵網路購物網站截取買家資料的詐騙手法之一。因此宣導民眾網路購物後,對於接獲不明來電時,應遵守「冷靜」、「查證」、「報警」三原則,避免遭詐騙。平時也可以多上165反詐騙的網頁了解目前有那些詐騙的手法或是其他新興詐騙手法,知道的越多了解越多才不容易受到歹徒詐騙,多一份謹慎,多一份小心,錢財多一份安全。
(二)本局於各種犯罪預防宣導活動中,宣導此犯罪手法並籲請民眾提高警覺,小心受騙上當,並善用「165」、「110」專線查詢,才能保護好錢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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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詐騙手法分析:
(一)被害人於本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58巷口,遇到1名騎乘重機車男子(簡稱甲男)搭訕,甲男從身上拿出一包東西,內有印章及古錢,並自稱在山上工作挖到一個甕,內有黃金塊,問哪裡有應公廟,被害人回答甲男在景美溪橋下有一座有人管理的應公廟,以及木柵路一段河堤旁無名巷上方也有一間小廟。甲男遂要求被害人上車,帶路至景美溪橋下廟口,惟抵達時甲男竟不願停車,繼續載被害人到木柵路一段河堤旁無名巷上方小廟;抵達後,出現一名操台語口音微胖男子(簡稱乙男),自稱是做工的領班,並稱他是金門人,明天要趕著回去。隨後甲男返回重機車內取出二包金塊,告訴被害人說乙男是他的領班,姓林,明天要回金門,領班願意以20萬換取其手上金塊,但發現不夠錢,現在是一個難得的機會,問被害人願意以多錢換取該金塊,被害人最後同意以50萬元換取金塊。
(二)被害人領完錢後,與甲男約定至木柵路1段58巷口,甲男從該重機車置物箱拿出二包金塊,與被害人交換現金50萬;被害人取得黃金塊後回家清洗,再送至金飾店鑑定,結果為假貨,始知受騙。
二、預防因應之道:
(一)目前詐騙手法不斷翻新,歹徒常以年長者為對象,假造情境使其產生金錢的貪念,加以分工合作,使其一時失察受騙。
(二)民眾如遇到是類詐騙案件,應冷靜面對,可先打電話165防詐騙專線或110向警方報案查證確認,亦可向親朋好友請教確認以避免發生類似之詐財案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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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詐騙手法分析:
(一)、某大學教授先收到詐騙集團以某不明公司名義寄來的存證信函,說該教授對該公司有一筆欠款,後又再收到由該不明公司聲請,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,然該名教授認為是詐騙手法因此不以為意,於收受支付命令二十日內未向法院聲明異議,使詐騙集團取得合法債權,直到教授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,將強制執行學校發給的薪資時,驚覺事態不妥,為何詐騙集團有個人工作資料,因此緊急向法院查證,方知法院確實有核發支付命令。
(二)、事後該教授與律師討論後,律師表示雖有機會可提出再審方式救濟,但耗費時間及訴訟費用恐超過該詐騙集團要求數額,故被害人最後迫於無奈總共匯入新台幣五萬三千元到對方指定帳戶,俟後該教授在向台中、彰化法院申請閱卷時發現,對方確實有計畫地依循法令處理,個案控管品質嚴密令人咋舌。
(三)、經查本案相關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下:
1.民事訴訟法第508條:「債權人之請求,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,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。」
2. 民事訴訟法第512條:「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,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。」
3.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:「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,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,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。」
4. 民事訴訟法第518條:「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,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,始提出異議者,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。」
5.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:「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,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。」
(四)、民事訴訟法中規定支付命令程序,立法本意為避免債權人向債務人求償時耗費過多訴訟資源,所設計之簡化程序,因此由民事訴訟法第512條可知,法院一經債權人聲請,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為裁定。
(五)、所以該大學教授收到該存證信函,是詐騙集團日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的證物,而債務人(該教授)未經台中地院有任何傳訊通知,便莫名其妙地收到法院寄來得支付命令。
二、預防因應之道:
(一)、按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,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,於二十日內可不付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。因此民眾只要於收到該支付命令的二十天內,無須任何費用,到法院櫃台之訴訟輔導科,請求指導寫一份聲明異議狀紙後向法院提出,則支付命令不會確定,詐騙集團目的亦無法達成。否則該支付命令一但確定後,要提起再審程序做為救濟將十分困難,且曠日廢時。
(二)、目前詐騙手法不斷翻新,民眾如遇到是類詐騙案件,應冷靜面對,可先打電話165防詐騙專線或110向警方報案查證確認,亦可向法院請教確認以避免發生類似之詐財案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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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5專線發現自100年9月10日至17日止短短一週間,網路購物假冒賣家詐騙案類中,就有25件在雅虎拍賣網站上向「神風3C生活館」購買3C商品或超商禮券而遭詐騙的被害案件,總財損金額累計達約23萬5仟餘元,平均個案損失金額約9,400元,警方提醒網購族應多加警覺,以免被騙。 
一名28歲林姓工程師,於9月8日中午在公司宿舍上網,於雅虎拍賣網站看到賣家代號為Y0756723392的「神風3C生活館」,販賣打88折的統一超商及家樂福賣場禮券,單張面額皆為一佰元,總計646張,價值6萬4,600元,並僅以5萬6,320元定價求售。他查看了賣家約近80筆的良好評價,不疑有他即下標購買,並於隔日依得標指示完成匯款,數日後卻遲未收到貨物。他上網查詢才發現該賣場短短數日已新增近40筆負評,許多購買相機、筆電、手機及衛星導航器之買家,均發生與其類似情形,該賣家並已遭到停權,他依賣家網站所留聯繫電話撥打詢問,發現所有通訊門號不是已遭斷話就是無法撥通,始確定自己上當受騙,於是向警察機關報案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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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鄭先生(30歲、工程師)今年10月份於奇摩拍賣網站購買一個羽球袋,貨到付款完成交易後事隔約一個月,於11月底某日晚間7點多,接到自稱是網路賣家的女子來電,告知因某些購物程序出錯,導致其郵局帳戶被設定為分期付款,將按月扣繳該筆款項。該女子並熱心表示將代為聯繫郵局辦理取消分期付款事宜,隨後鄭先生即接獲自稱是郵局服務人員的女子來電,指示其至鄰近自動提款機操作,以解除分期付款。
鄭先生不疑有他立刻外出按照指示辦理,操作完成後沒多久,該女子卻打電話來說郵局的提款卡有問題,無法取消分期付款設定,請他拿出其他銀行金融卡來操作,誰知一筆筆的存款就這樣匯入了歹徒的帳戶,但他完全沒有留意及發現。後來歹徒以銀行系統卡住,無法以ATM機台操作為由,改稱可利用網路系統辦理解除事宜,詢問鄭先生有無申請網路銀行。在得知鄭先生早有申請後,歹徒使用同樣伎倆教他上網進行取消設定操作,結果一共轉出了6筆存款匯入詐騙集團帳戶。歹徒見鄭先生完全沒有起疑,於當日夜間24時過後,再度以網路系統出現異常為由,要求他外出改以操作ATM辦理,最後鄭先生來到住家附近派出所對面的郵局,手持電話按照指示操作,被眼尖的值班員警發現,員警立刻外出關心及詢問,才揭穿了這一場騙局。鄭先生忙了一晚,進進出出辦理取消分期付款共計13次,6小時內被騙了50萬餘元。
「解除分期付款詐騙」案件一直是近來常見詐騙手法之榜首,警方再次提醒民眾,接獲網購交易問題電話,一定要先循正確管道或撥打165專線查詢,另自動提(存)款機只有提(存)款或匯錢轉出的功能,無法解除或取消分期付款設定,凡聽到任何人指稱「至自動提(存)款機操作,以解除分期付款」說詞,必屬詐騙,千萬不可聽信操作,以防受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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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民眾對於接獲醫療院所、檢警機關的電話,心態上都較為重視,有心的歹徒常利用這一點,冒用各大醫院人員,以篡改電話(顯號為醫院總機號碼,榮總、長庚、馬偕、台大、三總、振興醫院等)方式,詢問民眾有無委託他人前來辦理健保補助、醫療證明、領取高價藥品等。民眾否認後,電話中即會傳來要求圍捕冒辦人之背景聲音,騙徒會向民眾表示冒辦人逃離,但留下民眾所有之證件,即與核對身分資料,因為電話中傳來逼真圍捕冒辦人過程的背景音效,會使民眾輕易相信確有其事,加上歹徒對於民眾相關身分資料皆掌握,並核對無誤,加深民眾相信程度。
其次,再冒名警察,以篡改來電(來電顯號為警察機關總機號碼),假警察表示偵破刑案(例:破獲詐騙集團),已查扣民眾證件,並稱民眾證件遭人盜用,冒辦帳戶,民眾涉案嫌疑重大,將遭檢察官或法院傳喚,如依傳喚到場將遭羈押,願替其求情,但需配合辦案,以涉及刑案將遭羈押,使民眾懼怕,同時又表現出願意協助民眾的善意,再假冒檢察官(法官)電話,形成黑白臉策略。
歹徒會利用警察、檢察官、法官等角色交互運用,以篡改來電(來電顯號為檢警機關總機號碼),告知民眾已涉刑案,如欲證明清白需配合檢警辦案,以監管帳戶名義,指示民眾轉帳或與假冒書記官的歹徒當面交付財物,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不得洩露案情,歹徒以檢察官、法官名義,使民眾更加懼怕,並加強可信度,以偵查不公開、或他人亦有涉案等說詞,孤立被害人,表示會對民眾實施監控,加深心理壓力,如民眾未發現受騙,將繼續以交付保證金、擴大偵辦等名義要求民眾持續匯款、交付財物,並直接詢問民眾有無其他帳號,並稱亦需監管,詐騙過程扮演白臉的身分(多為警察),表示處理過程有諸多困難,須疏通、繳交更多保證金。並以各種說詞,使民眾認為騙徒確實為其處理官司,加深信任,對騙徒說詞幾無判斷力。
因此,檢警機關不會以電話偵訊、製作筆錄,醫院也不會主動來電告知證件遭冒用、或冒辦手續,現行法律並無監管帳戶、安全帳戶、公正帳戶等名詞,法院(法官、檢察官)要求監管、保管帳戶、將錢存入安全帳戶或派人收取現金就是詐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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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「台北國際珠寶展」有三家珠寶攤位,疑遭大陸人士以偷天換日手法,趁隙換走值逾三百萬元鑽石項鍊及裸鑽,在珠寶展開幕沒幾分鐘,三名疑似來自中國的竊賊就進來大演「帽子戲法」,三兩下就把一顆六克拉、價值約三百萬元的裸鑽「掉包」。
本分局日前接獲李姓珠寶業者報案,25日上午11時許,珠寶展剛開幕沒幾分鐘,三名操中國口音的男子到他們櫃上說要買裸鑽,等看中意後,隨即說要去準備現金,稍後再來時,這三人要求店家把六克拉的裸鑽從盒子裡拿出來,供他們仔細端詳,但後來看看又說不買,將裸鑽還給店家,店家當時並不知遭掉包了。
另一名女珠寶商說,當天這三名男子一走進展場,她就覺得不對勁,因為他們沿著攤商一間一間詢問,有沒有超過兩克拉的裸鑽,如果店家不拿出來,他們就趕緊往下一個櫃前進,她慶幸自己沒被騙。經警方查訪其他珠寶商指出,同業間早就相傳,要特別小心操中國口音的買家,這些中國騙徒衣著光鮮,總是露出財大氣粗模樣,犯案過程中,為轉移店家注意力,會加上許多動作,除非確認對方真的要買,否則根本不讓對方摸到這些高價首飾,就算客人要求拿出來仔細鑑定,也不要讓首飾離開自己的視線。
本分局特別呼籲有類似商務往來的民眾,要小心此種購買珠寶騙徒,遇有可疑對象時,應加強戒心,也可以向警方求助,以免被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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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購物方式,講求不出門也能買到想要的物品,儼然成為現代人購物的新選擇,但也透露詐騙危機,有心歹徒會冒名網購公司客服人員,利用篡改來電(來電顯示網路公司客服總機號碼)方式,先與民眾確認之前電視或網路購物交易紀錄,佯稱民眾因作業疏失或誤勾選分期付款方式,由一次付清變為分期付款,向民眾套取其金融卡、信用卡片背後的客服電話,據以後續篡改前述客服電話,以取信民眾,另外假冒的歹徒會以關懷語氣表示會代為向銀行聯繫處理。
受騙原因係騙徒利用購買個資或駭客入侵掌握民眾購物、個人資料,造成民眾緊張,篡改客服電話供民眾查詢而誤以為確有其事,假冒歹徒並表現出熱心、積極,要為民眾解決問題,取得民眾信任,使民眾掉入詐騙陷阱。
其次,再冒名金融機構客服人員,篡改來電(來電顯示金融機構客服總機號碼),向民眾確認開戶資料、存款,藉取消分期付款之名義,指示操作提款機轉帳,以電話顯號確為金融機構,取得民眾信任。
所以,購物平台總機電話可能遭竄改,提款機只有「轉帳」與「提款」功能,並無取消分期付款功能,如要求「到提款機操作」就是詐騙,請民眾切勿輕易相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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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刊登求職廣告騙證件!」宜蘭商先生證件全被騙光!宜蘭縣的商先生日前透過報紙分類廣告,應徵珠寶店督導,他與歹徒相約咖啡店,次日即接到錄用通知,原以為可以就此找到工作減輕卡債壓力,想不到當他交出「身分證」、「健保卡」、「退伍令」、「大學畢業證書」等證件後,歹徒謊稱拿去影印,卻久候不見蹤影,才發現被騙了。 
30歲的商先生原本任職的私人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,逼得他必須儘快找到一份工作以紓緩沉重的卡債壓力,日前他在報紙分類廣告上看到「金匠珠寶金品」誠徵「宜蘭區營運督導」的廣告,在電話詢問後,一位陳經理與他相約宜蘭的友愛百貨公司樓下咖啡店面談,陳經理個子瘦小,但談吐風度不俗,他先介紹公司是全國連鎖金飾珠寶公司,須要具有大專學歷、企管背景的人才,擔任宜蘭地區的督導,並指著樓上說:「我們宜蘭分店就在這家百貨公司樓上,如果錄用就在這上班」,接著他問商先生一些企管概念以及過去的任職經歷,雙方談話相當融洽,陳經理一直誇讚他,面談後次日,他接到公司的錄用通知電話,要他明天帶著「身分證」、「健保卡」、「退伍令」、「大學畢業證書」、「2吋照片」到咖啡店見面,他依約定時間赴約,又遇見上次面試的陳經理,陳經理說要影印證件,請他稍等一下,想不到過了30分鐘卻等不到陳經理回來,再打求職廣告上的電話卻已停用,才恍然大悟是遇上了詐騙。急得趕快去報警,並將相關證件辦理掛失。 
高中職、大專應屆畢業生求職及寒期打工期間,為避免學生涉世未深,陷入求職詐騙陷阱,請注意: 
1.求職前務必先向職訓局或經濟部網站查看應徵公司相關資料,以確 認公司合法性。 
2.求職期間證件不離身,一般公司對新進人員辦理薪資入帳皆由當事人自行前往銀行開戶,請勿輕易將個人重要證件交付不明人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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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最近破獲詐騙集團的「車手集團」,發現歹徒竟握有今年甫開戶的大批人頭帳戶,這些人頭戶都被騙徒用來吸納廣大受害民眾的血汗錢,顯見銀行業者在防堵人頭戶方面有重大缺失,以致全民反詐騙的戰略防線,出現一個大缺口,導致詐騙案依舊氾濫。 
本分局日前接獲報案,轄內民眾童○英竟成為詐騙人頭戶,據童女宣稱本身並沒有至銀行開立該帳戶,且身分證等資料未遺失等;追查後發現這些都是詐騙集團以偽造的假證件,直接至銀行辦理帳戶,以往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洗錢,但人頭帳戶一旦被查獲,一律以詐欺罪嫌移送,在人頭帳戶得來不易的情況下,每本銀行帳戶黑市價格已從一千五百元漲到五千元,而郵局帳戶則是從每本三千元,一路漲到七、八千元,詐財集團乾脆以偽造的假證件,直接辦理銀行帳戶,使得警方在追查詐財集團時難度更高,因此呼籲銀行業者要小心之外,也籲請暑期打工的學生,個人資料千萬要做好防範措施,以免遭到詐財集團利用,成為人頭帳戶的受害者。 
近年來詐欺案件頻傳,造成社會不安,民眾信用度薄弱,針對每件事物均存懷疑,目前警方除持續加強利用各種方法宣導各項詐欺手法,以嚇阻詐欺案件攀升,本分局並呼籲民眾,千萬不要為了區區幾千元,就出賣個人資料,不但會觸法,而且成了詐騙集團人頭帳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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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兩岸經貿及人員往來日益密切,增加台灣民眾及大陸赴台人員對兩岸貨幣兌換的需求,因此通過「地下匯款公司」,由台灣母公司把新台幣匯到指定戶頭,然後在大陸台商所在地取人民幣,部分台商不想讓政府查到財務狀況,因而選擇地下兌匯管道,在大陸付人民幣給中間人後,再由中間人打電話給台灣的合夥人,換算台幣匯到台商指定帳戶。
本分局日前發現,詐騙集團與不肖地下兌匯業者勾結,歹徒在大陸收取台商匯回台灣的款項,如果金額小,就如實匯款騙取信任,等到台商要匯回大筆的金錢,歹徒就把錢「暗槓」下來,再從大陸打電話向台灣民眾行騙,並要被騙民眾將錢匯到台商指定的帳戶;台商家人ㄧ見錢匯入,以為是台商的匯款,等到被騙民眾報警後,才發現自己帳戶變成詐欺嫌疑犯的帳戶,歹徒看上台商自己非法管道匯款,受騙後啞口無言不敢報案,因而藉機詐騙。
目前兩岸地下經濟相當活絡,人民幣的地下兌換、轉帳機制在台灣早就成形,甚至於在網路上登刊兩岸貨幣兌換訊息,此種交易確實有相當吸引人之處,不但標榜匯費可以少一半,還誇張表示:「直接付款給賣家,只要一、二分鐘就到對方帳上了,費用很少、服務很好」,但是此種都是非法而且容易觸犯洗錢相關法律。
因此警方呼籲,民眾若有匯款需求,務必要透過合法、且可追查的管道,才能確保匯款安全,千萬不可因為一時輕忽或貪圖便利而受騙上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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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12年,會員數曾達10萬名的湯姆龍,號稱全國最大規模的連鎖親子體適能主題樂園,97年12月上旬驚傳跳票財務危機,全省11個據點都無預警暫停歇業,總公司也貼出公休字條;根據了解,湯姆龍董事長許龍文人在大陸籌措資金打算東山再起,但是一直沒有下文。
案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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